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进口
根据公告内容,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关于塞尔维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具体要求,对塞尔维亚鲜食蓝莓的进口进行了严格规定。
公告明确指出,允许进口的鲜食蓝莓需来自塞尔维亚蓝莓产区,且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均须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审核备案,并经过中国海关总署的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确保在出口货物不符合规定时能够准确溯源。
此外,公告还列出了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包括地中海实蝇、杜鹃蚜属一种、蓝椹链核盘菌等,要求塞尔维亚方面在出口前进行严格的监测和防治,确保蓝莓不携带这些有害生物。
这一公告的发布,标志着中塞两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合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塞尔维亚的蓝莓以其优良的品质和口感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此次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将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新鲜、健康的食品选择。同时,这也为塞尔维亚的农产品出口开辟了新的渠道,有助于推动两国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海关总署表示,将继续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更多符合要求的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共同推动全球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为三牛号作者或机构在本站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三牛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