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低保连续八年上涨,最新标准涨至每人每月1483元
根据通知,此次低保标准的调整是根据深圳市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居民生活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旨在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悉,自2005年起,深圳市便开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多年来,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不断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次低保标准的提高,不仅体现了深圳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爱,也反映了深圳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同时,这也为深圳市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生活和工作。
除了低保标准的提高,深圳市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社会救助制度。根据通知,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也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精准的救助服务。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将积极探索新的社会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对于此次低保标准的提高,广大市民纷纷表示欢迎和支持。他们认为,这是深圳市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广大困难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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