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免费版
发布时间:2024-07-15 15:51:49来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
-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食品储存条件等。
-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记录自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项目、结果、整改情况等,并保存相关记录。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 按照食品的种类、特性和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食品。
- 储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 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 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日期等。
- 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者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六、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制度
-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 加工食品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食品熟透、卫生。
-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容器应洗净消毒,生熟分开。
- 食品添加剂应在加工过程中正确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七、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 销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
- 定期检查销售的食品,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 销售散装食品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销售环境和设施。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 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作者: 阿毛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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