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 提出两套方案供听证
两套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主要区别为居民和非居民对水价上涨的分担程度不同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两套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供听证。两套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上涨的分担程度有所不同。目前,广州正针对本次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于5月9日召开听证会。
居民生活用水分三个阶梯计价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水价调整的适用范围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供水服务区域内(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供应的自来水价格。以平均供水价格、用水结构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提出以下两套方案供听证。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居民合表水价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按成本定价、其他用水合理盈利。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居民合表水价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25元/立方米。
两套方案对不同用户影响各不同
两套方案对用户水费支出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新快报记者查阅《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解读材料》了解到,对于居民生活用水户,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
对于工业用户,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839立方米/月。根据上述两套方案,工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
对于商业用户,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204立方米/月。根据上述两套方案,商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预计餐饮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发及美容服务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8元/月、35元/月。
新方案拉大价格级差、调整水量基数
《方案》还提出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措施。首先是拉大价格级差和调整水量基数。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水价的级差从1∶1.5∶2调整为1∶1.5∶3。4人(含)以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立方米下调至21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立方米下调至27立方米;如用水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一人,各级阶梯水量基数上限的增量从6立方米/月调整为5立方米/月。
其次,增设合表水价。目前,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执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为体现公平原则,对上述用户执行合表水价,按居民生活用水加权均价执行,即按第一阶水价的110%执行。
此外,实施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幅度在用水定额20%以内(含)的部分、20%至40%(含)部分、40%以上部分,分别按分类标准水价的1倍、2倍、3倍加价收费。
对困难群众等维持原自来水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对困难群众、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维持原自来水价格标准不变。具体为: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1.98元/立方米计收。
对学校、福利机构、社工服务站、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项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驻社区的家政企业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实施合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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