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幼儿园收费新规 托管费标准每人每天10元
■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实验幼儿园,小朋友们在玩游戏。广州公布幼儿园收费新标准,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种。(新快报资料图)
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和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分别为823元/月、995元/月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规范广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假期提供保育教育 收费可上浮50%
《通知》明确,在收费标准上,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按普惠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即示范幼儿园、规范幼儿园,同时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类别管理的变化相应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机制。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分别为823元/月、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通知》还指出,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公办园托管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等。
伙食费(含税)按月预收,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及有关税费,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
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公办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人·天。
校车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不得以开办兴趣班为由另外收费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本文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园就读的幼儿以及转来插班生;其余幼儿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除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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