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包丽案二审维持原判 男友牟林翰获刑三年二个月
发布时间:2023-07-25 14:00:16来源:
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7月25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获悉,北京一中院依法对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大学女生陈某某(化名包丽)自杀三年多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15日对被告人牟林翰虐待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被害人之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3万余元人民币。一审宣判后,蔡某某和牟林翰均提起上诉。
今年7月10日、7月17日,北京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牟林翰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对因其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近亲属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牟林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赔偿数额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蔡某某及牟林翰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审理过程中,北京一中院依法保障了蔡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牟林翰及其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双方亲属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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