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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因拒绝调岗至清洁工岗位而被学校解聘,法院判决学校违法赔偿5.8万

发布时间:2024-03-12 10:39:02来源:
近日,一起关于哺乳期教师因拒绝调岗至清洁工岗位而被学校解聘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学校违法,需向该教师支付赔偿金5.8万余元。

据了解,涉事教师谢某在产假结束后,向学校提交了返岗申请。然而,学校却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安排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清洁工岗位。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岗位调整,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并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未出勤。随后,学校以谢某未出勤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

谢某对此感到愤慨和不满,她认为学校在哺乳期内未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她应有的权益保障,反而强行调岗,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学校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未征得谢某同意,单方面调整其岗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学校向谢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共计5.8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谢某的合法权益,也给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提醒其在处理员工岗位调整等问题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人认为,这体现了法律对妇女生育期间劳动权益的积极保护,也提醒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应更加注重公平和合法。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职场性别平等问题,为女性员工创造更加公正、平等的工作环境。

总之,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正义,也为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和劳动权益保护进程贡献了一份力量。

(作者: 阿毛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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