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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超11亿,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24-05-28 17:46:51来源: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对被告人白天辉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法院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白天辉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以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法院认为,白天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虽然白天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法院综合考量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认为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此次宣判标志着国家对于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也再次向全社会传递了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此案对于警示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阿毛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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