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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

发布时间:2024-08-25 11:33:43来源: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这一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安徽省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确定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这一调整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安徽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为基础核定出2024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来说,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即21133元/月;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即4227元/月。

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这些人员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选择缴费方式。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时,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进行缴费。

《通知》还明确了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的缴纳方式。这些补差部分可以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这一规定为参保单位提供了更多的缴费灵活性,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各地、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和宣传引导工作。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根据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做好社保费系统配置和征缴服务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次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安徽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本省实际情况作出的重要决策。通过合理设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既能够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又能够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广大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了更加灵活、便捷的缴费方式和服务。

(作者: 阿毛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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